专业化队伍全覆盖 378名禁毒社工遍布125个工作站
吸毒人员在经过强制隔离戒毒后,最终还是要回到社区,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往往面临社会嫌弃、就业困难的局面,要避免吸毒人员重蹈覆辙,必须要让他们远离“朋友圈”,身边要有“我们的人”。2008年6月1日《禁毒法》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措施登上历史舞台。苏州市探索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每20名吸毒人员配备1名社工,同年7月22日,率先在全省注册成立了首家专业管理服务吸毒人群的非营利性民间社团——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这一创举打开了吸毒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新局面。目前,苏州各市区都成立了自强服务社,下设125个工作站,共有378名禁毒社工活跃于城乡一线,协助乡镇(街道)、派出所对吸毒人员实施管控帮教,全市已形成了以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市(县)、区自强服务社,乡镇、街道工作站为主干的三级社会化禁吸戒毒管理体系。
建章立制,规范到位
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成立后,为加强禁毒社工队伍管理,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市禁毒办专门制发了《苏州自强服务总社关于当前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自强服务总社服务宗旨》、《禁毒社工工作职责》、《禁毒社工工作纪律》、《工作证管理办法》、《禁毒社工管理考核办法》、《禁毒社工信息安全保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总社、分社和禁毒社工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纪律做了明确的界定,同时,市禁毒办统一制作了《社区戒毒人员登记表》、《社区戒毒协议书》、《尿检委托协议书》、《跟进服务评估表》等相关工作用文书、表单,为有效、规范开展社区戒毒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严把培训关,提升软实力
开展禁毒社工岗前培训班,囊括了医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专业知识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并与中国人民大学、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学院等高等院校签订“培训实习双基地”协议,相关院校为禁毒社工提供了社会工作专业化培训的平台,总社为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了社会实践及调研的机会,通过与社会学专业院校的合作提升了禁毒社工社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鼓励、组织全市禁毒社工报考“全国助理社工师和社会工作师考试”。目前,全市禁毒社工中有助理社工师59人,社会工作师24人,二、三级心理咨询师各1人,大专以上学历282人,其中本科85人,硕士2人。
强化物质保障 提升工作积极性
2012年,以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出台及薪酬待遇提升为契机,积极争取禁毒社工待遇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并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固定,解决了连续四年禁毒社工收入只减不增而导致的每年流失率大于10%的窘境。禁毒社工根据岗位职务分为干事长、站长分别享受不同的职务补贴,根据服务年限确定岗位层级、岗位档次及层级补贴,并保障社工福利待遇,年度绩效考核奖与年度考核实绩、职级岗位、专业资质等挂钩,解决了社工的地位性质、规范用工和待遇保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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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