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后再次贩毒50公斤女毒贩被执行死刑

2015年11月23日 08:57:07 来源: 西部商报

    在假释考验期内的云南大理女子罗春香,伙同他人从缅甸购买毒品后,欲销往甘肃兰州等地贩卖,结果在交送毒品时被抓,查获毒品50余公斤。兰州中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罗春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2015年11月19日兰州中院对罗春香执行死刑。

    现年40岁的罗春香,2004年3月16日因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0年12月27日被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4年4月19日。2012年初,罗春香与其同居男友牟麻乃(在逃)预谋贩卖海洛因。同年8月至10月,罗春香联系毒贩并与牟麻乃及其弟牟哈比布(在逃)从缅甸购买海洛因欲经云南省大理市运至甘肃省兰州市等地贩卖。同年11月26日上午,罗春香从租住的房间取出海洛因2001.1克交给他人时,被当场抓获,公安人员随后又从罗春香租住的另外两房间内分别查获海洛因814.9克、47629克,总共查获的毒品海洛因共计50445克。

    兰州中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罗春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未执行完毕的余刑三年五个月零一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罗春香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省高院对贩卖毒品犯罗春香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命令兰州中院执行。2015年11月19日,兰州中院对罪犯罗春香执行死刑。(记者 樊丽)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