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民警王鑫被批准为烈士

2016年03月22日 09:29:53 来源: 人民公安报

    近日,在抓捕贩毒嫌疑人时英勇牺牲的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华阳路派出所民警王鑫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并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王鑫,1973年出生,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生前系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华阳路派出所民警。2015年3月10日,在抓捕贩毒嫌疑人时,面对犯罪嫌疑人不顾民警警告、驾车疯狂冲撞的危急情况,为避免伤及群众和战友,王鑫不顾个人安危,奋勇上前抓捕,被犯罪嫌疑人驾车撞倒并反复碾轧,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于2015年3月24日牺牲,年仅42岁。

    王鑫先后调解纠纷297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20余名,做好事4600余件,挽救群众生命30余次,结对帮扶困难居民6户,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标兵,荣获“2015年度感动青岛十佳道德模范”。 (武 峰)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