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毒民警先进事迹 ——甘肃省东乡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沙凌云
沙凌云
沙凌云,男,回族,生于1980年2月11日,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于2004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现任东乡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自2013年11月担任禁毒大队长以来,沙凌云同志一心扑在缉毒破案上,带领禁毒民警破获毒品案件32起,缴获各类毒品87.5公斤,其中公斤级特大毒品案件7起,查获吸毒人员131人。先后荣获甘肃省优秀人民警察、个人二等功,临夏州“十佳执法标兵”、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禁毒大队两次荣获东乡县委县政府颁发的“缉毒工作突出成绩奖”,获集体三等功一次。沙凌云同志时时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无论是侦查破案、预防宣传、摸排管控他都亲力亲为,几乎没有休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从来没有叫过一声累,他用一个缉毒警察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树立了新时期一名优秀缉毒警察的良好榜样。
2015年7月初,沙凌云同志得到情报,有东乡籍人员近期从云南通过快递运输大宗毒品海洛因到甘肃。掌握线索后,沙凌云同志立即开展工作,在兰州目标地点勘查地形、暗访各个快递营业点,并多次预伏守候,历时22天,抓获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两名,先后在快递纸箱内所装的枣红色木质烟筒夹层内查获外用白色塑料包裹的白色粉末状毒品可疑物四包,净重7.95公斤。破案时正值东乡少数民族开斋节期间,犯罪分子趁节假日运输毒品的念头在沙凌云这儿被狠狠打击。
2015年9月底,沙凌云大队长在工作中发现,有一东乡人欲从云南往甘肃境内贩运大宗毒品,沙凌云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开展基础调查,派遣精干力量赶赴云南等地深挖案件信息,及时与州禁毒支队、技术侦查部门沟通,落实监控措施。经过三个多月艰苦严密的经营侦查,于2016年1月12日在甘肃省甘南州碌曲收费站成功破获省督“2016-5”特大毒品目标案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缴获毒品海洛因37块,净重18.95公斤,查扣贩毒车辆1辆,斩断了一条从云南进入甘肃境内的贩毒运输链。破案时甘南临夏等地正遭遇寒潮的侵袭,零下二十多度的夜晚冷风呼啸、大雪纷飞,沙凌云等一线缉毒民警却忙得未感到丝毫的寒意。当在收费站成功拦截运毒大货车后,却迟迟找不到毒品藏匿部位。因为运载货物多、杂,警犬也没能搜寻出藏匿的毒品。从一辆载货几十吨的大货车内要找出藏匿的十几公斤毒品,费时费力,沙凌云大队长感到任务迫切,就兵分两组,一组对运载货物逐一排查,自己凭借多年的禁毒一线工作经验,身先士卒钻到大货车油箱下寻找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沙凌云一声:“找到了,找到了”让黑夜中几把手电筒的灯光聚集在他身上,“一块,两块,三块……”把三十七块毒品完整地从大货车油箱中搬运完后,他从车底下钻了出来,衣服上下全是柴油味,地面上一坨厚厚的积雪已被他满腔的事业热血融化。
2016年3月初,沙凌云同志在开展吸贩毒可疑人员大摸排工作时发现,有几名东乡籍人准备从云南运输一批毒品回东乡进行贩卖,随即将该线索反馈到云南省大理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帮助核查,经云南公安机关核查确认该线索属实,该伙毒贩将于近期运输毒品入境。沙凌云同志对该团伙进行详细研究分析后,发现该团伙成员具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在甘肃境内很难实施有效的打击,立即带队转战云南,2016年4月26日在云南省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沙凌云等人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一宾馆门口当场抓获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现两名,并从犯罪嫌疑人所提的塑料袋内查获毒品海洛因二十块,净重8.1公斤,致此这起省督“3.30”运输毒品案成功告破。该案侦破前一天,沙凌云父亲在北京进行双膝关节人工置换手术。对他而言小家要顾,大家更为重要,在云南前期侦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只能通过电话联系安排父亲的手术,全部精力都集中在案件侦破的工作上。自古英雄忠孝难两全,沙凌云同志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了当代公安民警事业责任的内涵。
成绩虽然属于过去,也召唤着未来,肯定饱含着鼓舞,荣誉意味着鞭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常年奋斗在缉毒一线的沙凌云同志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的禁毒工作中他决心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用毕生精力忠实践行一名缉毒民警庄严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