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深入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2016年06月23日 18:00:37 来源: 中国禁毒网

    中国禁毒网讯 大武口区中小学坚持把毒品预防教育放在综治安全工作重要位置,以“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为主题,按照“有教育阵地、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载体、有教育设施设备、有教育资料图板、有工作制度”的“六有”建设标准。市十九小学、市十六小学被评为自治区级毒品预防教育师范学校,锦林小学、光明中学、市十九小学和市二十一小学被评为市级毒品预防教育师范学校,三年来,共发放教育知识读本、挂图60000余册,32所中小学制作展板64块,黑板报600余块,手抄报60000余份,征文45000余份,连续2年,我区8所中学举办了“远离毒品 关爱未来”禁毒知识竞赛,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全天候使用电子屏滚动禁毒预防教育内容。

    我局与区禁毒办多次深入各中小学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按照毒品预防教育计划、教材、师资、教案、课时“五落实”要求,积极推进全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进课堂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每学期毒品预防教育不少于4课时,定期宣传国家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禁毒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达到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切实增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实效。

    一、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领导

    加强领导,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校园禁毒教育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部署,体卫艺室狠抓落实机制。

    (二)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禁毒教育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学校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室等场地组织学生参加毒品预防教育讲座、观看禁毒专题片《拒绝毒品》等活动;二是通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进学校活动,建立和完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在学校建立毒品预防教育的一方阵地,使我区广大师生能够经常性的接受到毒品预防教育,切实提高参与禁毒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在全区中小学范围内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结合“6.1”《禁毒法》、“6.3”虎门销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的有利时机,创新宣传载体,突出宣传重点,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掀起禁毒宣传高潮;四是上好禁毒课。在开学第一周进行集中开展以毒品预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学生上好“开学第一堂课”;积极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活动,通过禁毒课的开设促使学生掌握毒品危害的知识,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学生抵制毒品的意识;五是做好禁毒专题黑板报、手抄报、“禁毒与生活”征文比赛等活动,使校园内掀起一股学习禁毒知识的热潮;六是开好禁毒教育主题班会。各学校精心组织实施以毒品预防教育为主题的班会,通过班级座谈会、演讲、小品等活泼多样的班会活动,使学生全面认识解毒品的危害。

    (三)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共同开展毒品预防教育

    一是建立学校与公安、禁毒办等各部门的组织联系,邀请公安干警来校为学生开办讲座,针对毒品危害和禁毒知识进行讲解。二是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系,通过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告家长书”、“小手拉大手”、“请给家长捎句话”等形式,帮助家长掌握有关禁毒知识和教育子女拒绝毒品、远离毒品的方法,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形成“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禁毒教育网络。

    (四)多方筹措,齐抓共管,营造禁毒、拒毒的良好风气

    今后我们将积极联系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建立2-3所市、区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充分发挥示范教育基地的作用,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的内容,大力开展毒品宣传教育,让毒品危害、预防教育进脑入心,加强与社区紧密协作,构建禁毒工作网络,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促使其健康成长。

    二、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未形成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同时在学校教育这一重要环节上,由于国家教委未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小学至高中专业课和普通中考、高考知识范围,忽略了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这一主要阵地的优势,致使青少年对毒品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熟悉。

    (二)缺乏规范性教材,各学校在没有统一规范教材的情况下,自行收集整理素材,缺乏实效性和科学性。

    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建议

    学校的预防毒品教育,需要社会的支持,制度与纪律是教育效果的保证。从社会角度审视学校教育,有时对一些社会问题的处理显得软弱。这需要公检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双管齐下。我们在校警共建时,从三个方面着手:请公检法部门的领导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对学校的工作提出建议;聘任民警担任法制辅导员,建立及时的信息沟通和联系,把学校周边的社会情况进行交流,做到校园内外综合整治;与司法局宣传科联系,结合学校教育功能,开设德育校本课程,举办禁毒的宣传工作的讲座、报告,把预防教育纳入课堂教学。

    大武口区禁毒办

    2015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 孙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