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戒毒管理局:让戒毒工作走出大墙进入社会
据人民日报报道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自2008年6月1日禁毒法实施以来,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13万余人,目前在所24万余人。共有戒毒康复场所(区域)73个,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9.6万余人,目前住所6300余人。
当前,我国戒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如何?还有哪些问题和挑战?日前,记者采访了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局长曹学军。
记者:近几年,我国戒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如何,在强制戒毒人群构成方面有什么变化?
曹学军:一直以来,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戒毒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坚持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并举,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司法行政戒毒流程和标准体系,着力提高戒毒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对戒毒人员分别分期分级管理,基本实现了按戒毒人员性别、患病情况,采取分所、分队的分别管理;按照生理脱毒、康复巩固、回归适应对戒毒人员进行分期管理,并根据戒毒人员各阶段行为表现和戒毒效果评定管理等级,实行动态分级管理,在管理强度、生活处遇方面实行区别对待。
各地还根据戒毒期段不同和戒毒人员身心特点,大胆探索实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戒毒模式,为推动形成相对统一、普遍适用、内容科学、流转有序的戒毒基本模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戒毒医疗水平、教育矫治针对性和实效性与康复训练工作都得到了一定程度提升。
不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依然面临严峻而复杂的形势。从毒品形势看,我国仍处于毒品问题持续蔓延期、毒品犯罪多发高发期和毒品治理攻坚期,戒毒场所收治人员数量不断增加,构成日益复杂,吸毒成瘾严重、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增多、精神异常的多、具有自杀自残和暴力倾向的多、患有各种疾病尤其传染性疾病的多,教育戒治难度明显加大。从收治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情况来看,吸食新型合成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人数增长很快,占到了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