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禁毒史的四大里程碑
2017年07月06日 09:01:50
来源:
中国警察网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禁毒工作的发展历程,四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集中代表了各个时期我国禁毒工作的鲜明特色,突出反映了我国禁毒斗争的发展沿革,充分彰显了我国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和主张。
第一个里程碑:
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我国开展声势浩大的禁烟运动,禁绝了为患百余年的鸦片烟毒。
《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发布后,中国共产党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持严厉惩办与改造教育相结合,收缴毒品,禁种罂粟,封闭烟馆,严厉惩治制贩毒品活动,八万多名毒贩子被判处刑罚,2000万名吸毒者被戒除毒瘾,并结合农村土地改革根除了罂粟种植。短短三年时间,就基本禁绝了为患百余年的鸦片烟毒,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至此,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我国以“无毒国”享誉世界近30年。
第二个里程碑:
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我国禁毒工作开始有法可依。
《关于禁毒的决定》为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发挥了重要作用。决定颁布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于1990年12月专题研究禁毒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1年2月下发加强禁毒工作的五号文件;国务院成立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称国家禁毒委员会,并于1991年6月召开第一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在全国范围全面部署加强了禁毒斗争。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