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贩毒 大学生获刑五个月

2017年07月27日 08:39:49 来源: 北京晨报

    19岁的刘某一头披肩长发,面目清秀,谁也难将这样一个女大学生与毒贩联系到一起。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贩卖毒品案,刘某利用微信朋友圈,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结果被民警现场抓获。

    女学生变毒品“微商”

    刘某就读于河北某大学,与其他同学一样,她也爱上网,喜欢聊微信。某日,她被朋友拉进了一个微信群,在群里认识了很多陌生朋友,其中就包括杨某,在一次微信聊天中,杨某告诉她做“微商”成本低,来钱快,好奇的刘某赶紧向杨某请教经营之道。之后,刘某便成为一名在朋友圈卖大麻的特殊“微商”。

    今年2月初,刘某第一次在朋友圈发布有大麻货源的动态就得到了朋友王某的积极回复。经过与上下家的联系,刘某与杨某联系拿货,以140元一克大麻叶的价格向其拿了10克的“货”,并以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杨某支付了1400元。而后刘某又与王某联系,以200元每克的价格向王某出“货”,并让杨某直接以闪送的形式将“货”邮寄给朋友王某。如此简单就赚到了600元,刘某第一次尝到了这种做特殊“微商”的“甜头”。

    交易时被抓现行

    一个月后,在有了几次经验后,刘某对通过微信买卖毒品来赚取差价的经营之“道”已经驾轻就熟,甚至对男友的多次告诫充耳不闻。3月10日,李某通过微信向刘某购买毒品,并要求当面交货,这次刘某将毒品的单价提到了240元,并约定当日22点在某酒店交“货”。交易刚刚完成,刘某与李某就被埋伏在胡同中的便衣警察抓获。

    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刘某拘役5个月。后刘某不服上诉,经过三中院主审法官的释法明理,刘某主动提出申请撤回上诉,服从一审判决。

    ■法官提示

    青少年应提高警惕

    法官表示,近年来青少年可以接触的人物和领域越来越多,但是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往往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极易踏足法律禁止的区域。法官提醒,毒品常以不可预料的形态入侵大家的生活,青年人只有时时提高警惕,刻刻明辨是非,绝不尝试,不抱侥幸。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