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毒委督导检查青海禁毒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全面推动禁毒工作开展。省、州(市)、县三级禁毒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落实,禁毒考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禁毒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多部门协作,群策群力。各级禁毒委要牵头定期研究禁毒工作,更好地发挥禁毒委、禁毒办和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部门合力。同时要把禁毒工作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有关部门,提出时间表和具体要求,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群策群力推动禁毒工作开展。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夯实禁毒保障基础。加强禁毒工作保障,尤其是禁毒队伍建设,是关系整个禁毒工作全局的大事,要落实机构、人员,加快推进省、州(市)、县三级禁毒办实体化建设。要按照《关于加强禁毒队伍建议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公安禁毒专业队伍建设,落实必要的经费,招聘专门的人员,积极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四是强化缉毒执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要结合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毫不动摇地强化严打措施,毫不手软地打击毒品犯罪。
五是深化源头治理,全面加强毒品预防教育。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毒品危害,切实提高禁毒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社会倡导形成“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文明生活方式,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坚决控制住新滋生青少年吸毒人员快速增长的势头。
六是进一步推动系统治理,创新吸毒人员管理服务模式。要全面推行“逢嫌必检”工作,最大限度把隐性吸毒人员排查出来。最大限度减少吸毒人员脱管失控情况,切实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的风险分类评估,提升对吸毒人员的预警防范、主动发现、快速反应和现场查控处置能力,帮助更多的吸毒人员戒断毒瘾、回归社会。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巡视员、副局长熊德生,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改医管局副局长周长强,青海省禁毒委副主任、公安厅副厅长白世德,青海省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李松涛及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分别参加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