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3·22”特大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侦破纪实
日前,公安部对内蒙古公安厅“3·22”特大制毒专案组授予集体一等功。在这起案件中,内蒙古警方成功捣毁了建区以来第一个生产制造羟亚胺超过吨级的超大型制毒工厂,缴获生产盐酸羟亚胺原料26吨、制毒物品盐酸羟亚胺(K粉原料)1098公斤、运毒车辆3台,彻底摧毁了一个横跨湖南、山东、河南、江苏、内蒙古五省区的特大制毒网络。
谁也不曾想到,这起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最大的制造羟亚胺案被成功侦破,竟源于一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背后的惊天大案
2017年3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接到公安部通报称:湖南省怀化市一仓库发生一起致三名搬运工受伤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经当地公安部门检测,该化学品为可用作制毒原料的溴素,是一名陈姓男子租用库房储存,准备运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的。
接到通报之后,内蒙古警方立即展开初步调查,发现这批危险化学品之所以被运到巴林左旗,极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要大量非法制造毒品。如此规模的非法制毒案件,立即引起了内蒙古警方的高度重视。内蒙古公安厅、赤峰市公安局、巴林左旗公安局三级联动,在最短的时间内成立了专案组,全面展开侦破工作。
根据仅存的零散线索,专案组未发现有价值的信息,甚至无法从监控视频中调取到陈姓男子的有效图像。犯罪嫌疑人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让案件的侦查工作在一开始就陷入僵局。专案组不断调整着思路,努力寻找突破口。就在这时,技术组民警辗转发现了一张离婚证上的照片,而这张照片中的男子与江苏省盐城人陈某某相似度达到了95%,通过反复的电子数据分析,再结合陈姓男子在某地汇款使用ATM机时的模糊影像,案件的关键人物“陈姓男子”,也就是陈某某,正式浮出水面。
假身份、“僵尸手机号”掩盖下的贩毒网络
为了进一步弄清陈某某运送溴素到巴林左旗的真实动机,专案组将已掌握的全部线索再次进行了深入梳理。
2017年3月25日晚上,专案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N的白色宝骏SUV行车轨迹十分可疑。经过多日跟踪,可疑车上的人员在4月1日,入住了左旗林东镇某商务酒店。专案民警顺藤摸瓜,一边对上述人员入住信息进行核查,另一边严密关注湘牌白色宝骏SUV活动轨迹。在调取当晚入住酒店监控后,民警发现一起入住酒店人员里,就包括陈某某,而为了躲避侦查,陈某某等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住宿。
民警立即对这些冒用的身份信息开展调查,发现陈某某在赤峰先后用上述人员身份办理过10多个手机号码,而这些号码几乎都属于不经常使用的“僵尸号”。在此基础上,民警还捕获到另外大量的可疑号码。经过大数据综合研判,专案组最终确定了除陈某某之外,江苏盐城籍犯罪嫌疑人谷某、刘某、韦某、薛某、管某等人的身份。至此,一个组织严密的制毒网络清晰地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