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监测工作体制机制,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日常监测和专项调查并重,推动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取得新进展。
拓宽监测网络,提高数据科学性。全年31个省(区、市)上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27.6万份,较2015年增长10.7%。报告单位共1,794家,比2015年增加236家,主要监测对象为强制隔离戒毒机构、禁毒执法机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自愿戒毒机构。结合近年来我国禁毒工作形势和药物滥用流行趋势,2016年加大了社区戒毒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的监测力度。
突出制度建设,提升监测水平。研究起草了药物滥用报告与监测的管理办法,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打下了基础。调整、改善、优化药物滥用监测系统,提升监测数据应用能力和水平。开展了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全国药物滥用监测机构的业务能力。
注重预防教育,强化风险意识。组织开展了以“合理用药,拒绝滥用”为主题的“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安全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拒绝毒品的意识。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专项研究。组织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用盐酸美沙酮口服溶液滥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用药品滥用监测专项研究,主动评价我国医疗用药品滥用形势和面临的风险,为防治毒品滥用和进一步制定禁毒策略、规范医疗用药品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小贴士:
1.什么是药物滥用(drug abuse)?
药物滥用(物质滥用)指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具有依赖特性的药物 (或物质),使用者对此类药物产生依赖 (瘾癖),强迫和无止境地追求药物的特殊精神效应,由此带来严重的个人健康与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
2.什么是药物依赖性(drug dependence)?具有依赖性特性的药物有几类?
药物依赖性是指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造成的一种精神状态,有时也包括身体状态,它表现出一种强迫的连续或定期的用药行为和其他反应。目的是感受它的精神效应,或是避免由于断药所引起的不舒适,可以发生或不发生药物耐药性。同一人可以对一种以上药物产生依赖性。世界卫生组织将药物依赖性分为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
按照国际公约(《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可以将具有依赖性的药物(或物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麻醉药品,如海洛因、大麻和大麻脂、阿片和吗啡制剂、可待因等;另一类是精神药物,如各种致幻剂和四氢大麻酚、中枢兴奋剂、巴比妥类药物、苯二氮卓类药物等。此外,还有一些物质如烟草、酒精、挥发性有机溶剂等,也具有依赖性特性,但未列入国际公约管制。
3.什么是药物滥用监测?开展药物滥用监测的意义?
药物滥用监测作为疾病监测的一个组成部分,同其它公共卫生监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特点是对人群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滥用情况进行长期连续、系统地观察、调查并收集资料,及时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弊和滥用问题,及时掌握药物滥用现状、动态分布、滥用者的人口学特征、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种类、滥用方式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分析、确定各地区乃至全国药物滥用基本情况,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科学管理和禁毒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同一般意义上的疾病监测比较,药物滥用监测在观察对象、调查和收集资料方式方面具有其自身特点。药物滥用监测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研究范围,它涉及医学、药品管理、社会和法律等多领域。从药物滥用监测性质看,它对禁毒工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以及疾病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从组织形式看,药物滥用监测分为被动监测和主动监测两种形式。前者指各级监测网站按上级单位要求和规定收集资料,定期汇总上报;后者是根据某特定问题,由上级部门部署或计划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调查或系统收集资料。主动监测在降低漏报率方面明显优于被动监测,所调查掌握的数据更接近于药物滥用实际发生情况。从监测所针对的对象看,可分为以普通人群为基础的一般人群监测,以戒毒康复机构为基础的药物滥用人员监测和以青少年等人群为基础的高危人群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