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全面贯彻实施好国家禁毒委和国家药监局关于禁毒及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尽职履责、敢于担当、创新方法,禁毒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吹好“集结号”,牵头抓总推动禁毒责任落实
药品流通监管处始终将禁毒工作作为关键工作实施,落实好牵头抓总、部署推动的管总职责,有力推动了禁毒工作在全省系统自上而下的全面实施。同时,药品流通监管处坚持特殊药品监管与禁毒工作深度融合,强化特殊药品“依法管理”和“严防流弊”双重管理要求,每年均组织召开全省特殊药品监管暨禁毒工作会议,将特殊药品监管与禁毒工作纳入对各市州局的年度绩效考核范畴。除认真制定特殊药品监管与禁毒工作考核细则外,2015年以来,药品流通监管处还制定出台了《禁毒工作重点领域实名制登记工作考核细则》《湖南省药监局禁毒工作联系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等各类涉及特殊药品监管与禁毒工作的考核、督查方案及细则。
下好“先手棋”,聚焦风险强化特殊药品监管
药品流通监管处坚持立足本职,把特殊药品监管作为抓好禁毒工作的核心内容实施,聚焦特殊药品、专管药品购销环节风险隐患,注重早部署、早检查、早处置,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药品流通监管处在审批流程上依法制定标准化审批流程指南,对企业申报的所有项目均明确具体要求和对应法律依据,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并在审批数量上严格控制,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满足市场供应的情况下实行“递补制”准入。
药品流通监管处坚持抓好特殊药品监管风险防范工作,每年年初均下发湖南省药品流通主要风险清单,以指导全省特殊药品监管工作,2018年下发的风险清单明确了6大类67项风险点。2019年,药品流通监管处依据风险清单全面开展药品流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环节风险隐患问题,全省共排查风险隐患2000余条。
同时,结合对特殊药品、专管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药品流通监管处进行分析研判,每年均下发《特殊药品和专管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经营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实现全覆盖。同时,药品流通监管处探索换证检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辅以飞行检查的监督检查机制,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211家次,发现问题1734条,责令整改207家,约谈企业95家,责令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2家,5家GSP换证不予通过,移送稽查立案查处2家(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1家)。
握好“手术刀”,祛病除患狠抓特药专项治理
2015年以来,药品流通监管处坚持在监督检查中深挖案源线索,竭力推动特殊药品、专管药品购销环节的大案要案查办。2017年4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驻原省食药监局检察联络室在全国率先挂牌,药品流通监管处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与省局稽查局一道,在相关案件的查办上推动与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的行刑衔接。近年来,药品流通监管处聚焦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以及农村地区小药店、小诊所等重点区域,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等重点环节,先后开展了芬太尼类药品经营专项整治、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等治理行动。
药品流通监管处从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方面,全力推动禁毒领域涉及特殊药品、专管药品的大案要案查办工作。截至2020年初,药品流通监管处先后查办了“吴某国利用互联网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胡某份涉嫌利用他人资质套取复方磷酸可待因流入非法渠道案”“杨某通过互联网销售假药三唑仑案”等大案要案,在推动和服务湖南禁毒工作上起到了“防风险、铲顽疾、保平安、护稳定”的积极作用。
2018年,湖南省药监局药品流通处被湖南省禁毒委评为“2015-2018湖南省三年禁毒大行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