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关耀
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
云南师范大学MSW教育中心主任
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国家禁毒办专家库成员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禁毒法》规定了四种戒毒措施,首当其冲的、或者说国家鼓励的就是自愿戒毒。
一、国家鼓励吸毒人员自愿戒毒
所谓自愿戒毒是指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戒除毒瘾、不再吸食毒品的行为。《禁毒法》第31条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戒毒条例》第9条规定,“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禁毒法》第52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70条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歧视戒毒人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自愿戒毒的机构场所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为保护戒毒人员的知情权、隐私权等。《戒毒条例》第10条规定,“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戒毒医疗服务适用《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2号)。我国的自愿戒毒专科医院比较出名的有广州白云自愿戒毒医院、华佑医疗等。
戒毒人员可以进入社区康复场所或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戒毒条例》第41条规定,“自愿戒毒人员可以自愿与戒毒康复场所签订协议,在戒毒康复场所生活、劳动。”第25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我国较为出名的社区康复场所有“雨露社区”“和谐家园”“云岩模式”等。
自愿戒毒人员还可以接受治疗社区戒毒。康复治疗社区(Therapeutic Community,TC)模式,创始人是美国的一个牧师威廉-奥布赖恩。TC即治疗集体(或治疗社区),这个治疗集体,是运用心理学、行为学、医学和社会学的科学原理和方法,运用多学科理论、方法对药物滥用者进行治疗及善后服务的自愿戒毒模式。TC模式要建立一种独特的社区文化,提倡有责任的关心和爱,相信人是可以改变的。治疗集体推崇诚实、信任和责任感,以及学会处理好自己情绪问题,手拉手地互相帮助。
戴托普模式在全球70多个国家使用,是目前国际上影响较为广泛的戒毒模式之一。戴托普模式有别于普通形式上的戒毒方式,它强调戒毒不仅仅是脱毒,它的力量主要集中在吸毒者心理和行为矫正方面,注重社会功能的恢复、职业培训以及重返社会,使人的思想能融合到主流社会中,明白有所付出才能有所得,学到生存的技巧,能在社会上立足。我国最早建立TC戒毒模式的是云南戴托普药物依赖治疗康复中心,于1998年成立。
三、药物维持治疗规定
对于吸毒成瘾一时很难戒断毒瘾的人员,国家规定可以参加药物维持治疗。《禁毒法》第5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巩固戒毒成果的需要和本行政区域艾滋病流行情况,可以组织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戒毒条例》第12条规定,“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 药物维持治疗必须按照卫生计生委、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国卫疾控发〔2014〕91号)的规定执行。
所谓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是指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选用适宜的药品对阿片类物质成瘾者进行长期维持治疗,以减轻他们对阿片类物质的依赖,促进身体康复的戒毒医疗活动。
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是一种替代和递减法的综合脱毒治疗方法。在上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科学家首先试用美沙酮替代鸦片类毒品治疗,取得一定效果后而确立的一项戒毒基本措施。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继而在加拿大、法国、香港等许多国家和地区推广及使用,成为鸦片类毒品依赖的主要脱瘾治疗和维持治疗方法。
2003年,中国疾控中心在云南等地先后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试点,并于当年出台《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方案》。2004年国家批准云南等5个省、自治区8个点的美沙酮维持治疗。2017年,全国开展药物维持治疗的有29个省(区、市),门诊数量773个、年接诊60万人次、在治人数16万人。截至2021年底,有30个省开展药物维持治疗,开设门诊801个,在治人数7.3万。近年来,鸦片类毒品特别是海洛因使用人数减少,截至去年约占现有吸毒人数的37%,所以治疗人数明显下降,相比2017年,下降约55%。
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吸毒人员应当戒除毒瘾;吸毒是一种慢性复发性脑部疾病,需要积极进行戒毒治疗;吸毒人员也是毒品的受害者,应当去标签化反对歧视。自愿戒毒受到国家鼓励、家庭支持、社会帮扶,是吸毒人员戒除毒瘾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