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
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
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
四川泸州公安民警颜科
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颜科,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副大队长,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挂职凉山州普格县委禁毒办副主任。
随后一年多时间,“雨润索玛花”共收到300多位爱心人士的捐款和大量物资,为400多名孩子带去了快乐、希望和鼓励,同时也为7名品学兼优的初中生找到了助学人士,重点帮扶了6个深受毒品危害家庭的孩子。
2019年底,颜科主动向原单位申请延长一年的援凉期限,那天,他在日记中留下了“砥砺奋进,不负青春”八个字。
颜科从警15年,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10余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获得各级嘉奖。曾被评为“全市政法先进个人”、获得“江阳区首届敬业奉献道德模范” “泸州市十大爱岗敬业最美家庭” “泸州市2020年第三、四季度敬业奉献好人” “四川省十大爱岗敬业最美家庭”,2021年被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评为“最美基层民警”,同年被评为“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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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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