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禁毒委、公安部“拔钉追逃”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在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的统筹下,汕尾市禁毒部门全面推进涉毒在逃人员抓捕工作,强化合成作战,完善工作机制,“高压震慑”与“政策感召”双管齐下,对毒贩毒枭形成强大围剿声势,本地立案涉毒在逃人员大幅下降。今年以来,汕尾警方共抓获3名涉毒在逃人员,除陆丰外其余5个县(区)实现涉毒在逃人员全部“清零”。
2022年3月11日,陆丰市公安局追逃专班通过对涉毒在逃人员陈某乐(因涉嫌制造毒品罪被陆丰市公安局上网追逃,该犯为陆丰市5名悬赏100万元陆丰籍涉毒在逃人员之一)深入开展摸排研判,初步锁定其落脚点在广西南宁市宾阳县。随后,追逃专班立即派出侦查人员,在汕尾市公安局及广西南宁警方的支持下,成功将陈某乐抓获归案。
警方提醒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对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拔钉追逃,重拳出击
千里追踪,除毒务尽
对毒品犯罪公
安机关将持续保持
严打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
警方正告在逃涉毒犯罪人员
不要心存侥幸
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