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上头’,抽的时候我感觉脑袋空空的,想不起任何事情。”被告人姜颂说,“后来,我就开始贩卖这种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
熟料,正是这“上头、上瘾、更上刑”的依托咪酯,让正值花季的她,最终因贩卖毒品身陷牢狱......
近日,海南省儋州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烟弹案件。
案件回顾
被告人姜颂,女,案发时16周岁。
2023年10月5日凌晨,张钟乐(另案处理)通过网络联系被告人姜颂,欲购买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双方约定后,姜颂在儋州市那大镇一酒吧内将1个电子烟烟弹贩卖给张钟乐。同日,张钟乐再次通过网络联系被告人姜颂欲购买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后姜颂在儋州市那大镇一小区内将2个电子烟烟弹贩卖给张钟乐,涉案金额1700元。
2023年10月9日,姜颂经公安民警传唤到案。经鉴定,送检的电子烟烟弹检出依托咪酯成分。后经儋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儋州市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姜颂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一、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2023年9月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因此,依托咪酯“上头电子烟”是毒品不是烟,贩卖依托咪酯,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涉毒犯罪予以刑事处罚。本案中,姜颂明知电子烟烟弹含有依托咪酯毒品成分还贩卖给他人二次,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二、本案被告人案发时年仅16岁,却因贩毒被判刑罚。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未成年人年龄小,辨别能力较弱,自控能力较差,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引诱沾染毒品,最终走上毒品犯罪的不归路。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要树立“禁毒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培养孩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引导孩子拒绝沾染毒品。广大青少年更要洁身自好,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毒品,发现周围有吸毒、贩毒现象要及时举报,不要在美丽灿烂的花季误入毒品的深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两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