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白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中国禁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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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20 09:28:32
来源:法治日报

贵阳白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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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酸羟考酮缓释片是一种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心存侥幸私自贩卖,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近日,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据了解,2024年8月30日,被告人董某某与两名吸毒人员徐某某、郭某某联系后,以每粒人民币800元的价格将4粒盐酸羟考酮缓释片卖给徐某某和郭某某,每人2粒,其中郭某某已支付现金1200元,其余的毒资系赊账未实际取得。

  经贵阳市公安局毒品检验中心鉴定,上述盐酸羟考酮缓释片中检测出羟考酮成分。羟考酮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中明确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

  被告人董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向吸食毒品的人员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董某某系累犯、毒品再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等情节,法院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毒品犯罪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一旦涉足贩卖毒品,定将踏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不仅严重破坏个人身心健康、家庭幸福,更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犯罪滋生、社会风气败坏等。大家要认清贩卖毒品的危害与后果,增强法律意识与防范意识,坚决抵制诱惑,远离毒品危害。(全媒体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通讯员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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